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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进行时填补历史空白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142 发表时间:2019-06-12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频频出现土壤污染事件,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只是在环境保护等现行相关法律中有一些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原则要求或规定。壤污染防治立法刻不容缓。
据东莞环保公司了解到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采分散立法的模式,缺乏系统性、专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不能适应日益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也不符合专门、综合控制和治理土壤污染的客观要求。可以说,土壤污染区域分级、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与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土壤污染责任、土壤污染整治基金、土壤污染责任保险等基本制度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也正是由于这些基本制度的缺乏,使得不少人认为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还是空白。因此,土壤污染防治专门立法已是势所必然。
据东莞环保最新土壤污染防治消息:环保部将配合全国人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调研、修改和论证等立法工作。根据前期研究,中国拟争取利用6到7年时间,使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保护土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通过立法,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企业治理污染、保护土壤环境和土壤修复的主体责任,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途径和内容等。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土壤污染治理作为企业的法定义务写进法律条款,确保企业治理土壤污染的资金投入。
据东莞环保公司了解到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采分散立法的模式,缺乏系统性、专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不能适应日益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也不符合专门、综合控制和治理土壤污染的客观要求。可以说,土壤污染区域分级、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与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土壤污染责任、土壤污染整治基金、土壤污染责任保险等基本制度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也正是由于这些基本制度的缺乏,使得不少人认为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还是空白。因此,土壤污染防治专门立法已是势所必然。
据东莞环保最新土壤污染防治消息:环保部将配合全国人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调研、修改和论证等立法工作。根据前期研究,中国拟争取利用6到7年时间,使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保护土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通过立法,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企业治理污染、保护土壤环境和土壤修复的主体责任,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途径和内容等。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土壤污染治理作为企业的法定义务写进法律条款,确保企业治理土壤污染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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